12月5日上午,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此外,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当日的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但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分重要。
失业保险结余逐年增加
《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落实各方责任。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又具体包括两个举措:
一、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上述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二、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应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3~2017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1289亿元、1380亿元、1368亿元、1229亿元、1113亿元,支出分别为532亿元、615亿元、736亿元、976亿元、894亿元。不难看出,基金累计结余规模在逐年增加,近5年的累计结余规模分别为3686亿元、4451亿元、5083亿元、5333亿元、5552亿元。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孙永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失业保险基金之所以出现累计规模不断增加的情况,主要是小微企业职工参保比例不高,但真正需要支出的对象可能就是这部分群体。对于企业来说,失业保险的费率本身就不高,因此返还的基金规模不会很大,但体现的是政府积极减负的态度。政府应该是在打组合拳,下一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率估计也会有调整,对于企业社保缴费而言,这两块才是大头。
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
除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外,《意见》还提出了诸多针对个人的鼓励和帮扶政策。
在鼓励支持就业创业方面,主要包括: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就业压力较大地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既说明政府更加关心青年失业人员,也说明政府有能力救助更多的失业人员。近年来,随着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就业见习补贴的金额本身已经在不断提高,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需要看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
《意见》还提出,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调整至参保1年以上。
此外,《意见》规定,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
关键词: 失业保险